1951年江西省公安學校創(chuàng)立,負責全省公安機關股、所、科、局級在職干部的輪訓,校址設在南昌市系馬樁羅家塘。
1958年,省人民委員會決定將江西省公安學校改建為江西政法學院(江西行政學院一部劃歸該院)為省屬普通高校,副省長王卓超兼任院長和黨委書記,校址遷至南昌市文教路。學院設立馬列、公安和政法3個教研室,開設政法專業(yè),學制兩年。當年招收普通大專生兩個班146人。同時,舉辦一年制非學歷教育,輪訓公、檢、法、民政機關科、局級在職干部。
1961年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江西政法學院改為江西政法干部學校,輪訓公安機關的在職干部,教學內容視教學對象而定,有時偏重政治理論、有時偏重業(yè)務知識,輪訓時間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1968年“文革”動亂,學校被迫停辦,校舍改作工廠,教職工絕大多數下放到農村參加勞動。
1972年10月省委決定恢復江西政法干部學校,教職工陸續(xù)調回。由于原校址被其他單位占用,1973年省革命委員會決定江西政法干部學校在南昌市青云譜岱山重建。
1978年1月,省革命委員會批準成立江西省政法學校,與江西政法干部學校合署辦學,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為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yè)學校,設公安、司法兩個專業(yè),學制兩年,面向社會招生,原定規(guī)模160人。同年4月,國家計委、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下發(fā)《關于各級公安學校增設中專班培訓新干警的聯(lián)合通知》,分配給我省每年招生150人,當年實際招生235人,其中公安專業(yè)194人,司法專業(yè)41人。招收普通中專生后,由于經費短缺,校舍緊張,在職干部輪訓工作暫時停止。1979年,江西省政法學校增設檢察專業(yè),當年招生51人。1980年根據國家計委、教育部、糧食部、財政部《關于設立各省、市、自治區(qū)人民警察學校的聯(lián)合通知》,省人民政府決定,江西省政法學校同時掛“江西省人民警察學?!毙E疲?0月,省政府同意將江西省政法學校公安班改為江西省人民警察學校公安專業(yè)。1981年江西省人民警察學校增設勞改工作專業(yè),學制兩年,當年招生100人,由省勞改干部學校負責組織教學。
1981年以后,學校同時掛三塊牌子,即:江西政法干部學校、江西省政法學校和江西省人民警察學校,共設公安、檢察、司法和勞改工作四個專業(yè),這是中專辦學的鼎盛時期。
1983年,省人民政府決定撤銷江西省政法學校(后由省司法廳成立省司法學校)江西政法干部學校劃歸省司法廳領導,另擇地址新建。省人民警察學校中的勞改工作專業(yè)劃歸后成立的江西省勞改工作警察學校。成立江西省公安干部學校,與江西省人民警察學校合署辦學,擔負訓干和招收普通中專生的雙重任務,歸省公安廳領導。
1984年9月,省人民政府決定將江西省公安干部學校改建為江西公安??茖W校,歸省公安廳和省教育委員會領導,由省公安廳主管,廳黨組成員張景和任黨委書記,粱立棟任校長,校址設在南昌市青云譜路79號。開刑事偵察、治安管理3個專業(yè),設刑事偵察學、治安管理學和公安管理學3個系。1985年首屆招生191人(其中干部專修科86人)。江西公安??茖W校的成立,標志著適應省公安事業(yè)發(fā)展的多層次、多渠道的公安教育體系的形成,為培養(yǎng)輸送公安高級專門人才開辟了一條重要途徑,開創(chuàng)了江西公安教育的新局面。
1998年,江西省人民警察學校停止招生;2007年經省教育廳批準,與英國西英格蘭大學(UWE)合作辦學,開設刑事技術專業(yè)(法庭科學方向),聯(lián)合培養(yǎng)司法鑒定專業(yè)人才。
2010年3月18日,撤銷江西公安??茖W校建制,在江西公安??茖W?;A上建立江西警察學院。